4月23日,我队安全科、综合科、保卫科、金地物业组成检查组,对包括尊悦酒店、晓晓幼儿园和中国邮储银行在内的我队出租场所进行了联合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这三处出租场所的总体安全状况良好,但仍存在部分消防器材未按规定检测、防火门未及时关闭等问题。
我队检查组就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承租户交流,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场地经营户。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