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省直道德模范耿志超同志的决定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表彰“首届安徽省直机关道德模范”的通报》(直工〔2012〕62号)文件精神,我队维修电工耿志超同志荣获了省直机关首届“助人为乐”道德模范称号。耿志超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地勘职工,坚守12年无私奉献,积极投身到无偿献血的社会公益活动中,诠释了人间大爱。他的先进事迹先后被国土资源报、中国文明网安徽网站、安徽省直党建网、局队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现决定予以表彰奖励。
队党委并号召全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道德模范为榜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为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为建设文明、友爱、和谐、幸福的327队做出新的贡献。
327队党委

图为耿志超在队2013年党建工作会议上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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