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二七地质队委员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 按照精简、效能、规范的原则,队党委会议主要设立:党委会、队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委扩大会。党委认为需要时,可提出召开党政联席会。
第二条 党委会。
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党委会议事范围、议事规则、议事要求按照《中共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二七地质队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三条 队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队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4—8月份进行。党委书记是民主生活会的召集人,党委办公室是具体承办部门,纪委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配合。会议主题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确定。
民主生活会具体要求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党委扩大会。
因工作需要,必须请党委委员以外的队领导、队机关科室负责人、专家学者或其他党员同志参加会议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党委扩大会研究的事项,涉及需要作出决定的,提交党委会作出决策。
第五条 党政联席会。
党政联席会是党政交换意见、研究全队重要问题、协调工作的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有关情况,研究决定涉及全队的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讨论安排需要党政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的有关工作,以及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会议议题由队党政主要负责人确定。
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队级领导干部,根据会议内容,党委、行政方面有关科室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后由会议主持人综合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类别分别由队党委办公室、队办公室负责传达落实,并将决定执行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
第六条 党委各类会议均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委委员主持。
第七条 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出席会议人员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出席会议,并提前做好准备。因故不能与会的,应当提前请假。
第八条 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实行严格的限时督办制度。具体督查督办工作由队党委办公室承担。对会议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通常应在下次党委会上汇报。
上一条: 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