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7地质队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地矿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要求,保证我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顺利实施,现结合我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实现实物资产管理动态化、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支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是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改进资产管理模式和方法的重要手段。
二、工作目标
(一)在三二七队及所属经营实体建立资产管理动态数据库,详实反映我队的资产总量、分布情况、资产构成、资产变动等信息。
(二)以动态数据库为基础,充分发挥资产管理软件的数据分析功能,通过对各类资产数据的整合分析,建立资产预警信息提示,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
(三)确立资产管理工作规程,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化、流程化、网络化。以技术手段规范资产管理行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四)实现队与省地矿局以及队与省财政厅之间的资产管理信息传递通畅。
三、实施范围
执行地勘财务制度的队本级和2009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的队附属兴办的未脱钩经营实体,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而独立核算的实体。为强化资产管理,要求各单位录入信息系统的资产范围包括:土地、房产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量具、家具用具及其他等九大类。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资产管理系统实施工作,保证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实现资产管理系统实施工作目标,队成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领导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业务办公室设在设备管理科并负责落实系统实施全面工作,财务科、办公室、行政科协同配合。
五、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
创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必须条件是确认所有实物资产要实现账、物、卡相一致,确保数据来源真实、可靠。因此 “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阶段实施” 是此次工作的原则。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办公室将集中组织本部及布置下属独立核算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和资产信息帐套建立工作。队下属企业、实体单位自行负责所在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填写统一格式的清查表,按照规定要求上报队汇总。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办公室将在327队网站即时公示系统软件、操作流程以及相关资料。
六、工作内容
(一)组织培训。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办公室组织本级及下属独立核算经营实体清查工作组开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正确掌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顺利掌握并熟练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收益管理、资产清查、资产统计、资产评估等模块的使用等。
(二)采集数据。数据采集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具体采集方式为通过导入工具或者手工录入的方式录入到资产管理系统中,并核对数据的正确性。也可利用前期资产清查准确数据加以导入。
(三)数据上报。上报数据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并且做到及时更新,队本级以及队属各经营实体数据统一由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办公室汇总,并按照规定程序通过系统在线逐级上报或离线上报。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12月22~31日)
1、成立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领导组、办公室及独立核算清查组、制订《327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办法》,并上报省局备案。
2、确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创建层次和规则。
3、确定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工作地点、数据录入设备(与新中大财务软件最好分机使用)、清查工作交通工具。
(二)、学习培训阶段(2010年1月4日至1月7日)
1、按照省财政厅、省地矿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和配套软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演示软件、录入培训,消化吸收。
2、制订统一清查表格格式,统一资产类别代码填写规则。
(三)具体实施
1、清点对账(2010年1月11日~1月20日)
(1)、各清查组按照财务固定资产账面实施实地清点,填写清查表,实物资产要拍摄数码照片,要做到以账对物、以物查账,不重不漏;查明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找出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2)、全面核对清点表,对盘盈、亏资产当事人要做详细情况说明,单位负责人按照队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办公室审核再上报队领导批准。
2、数据录入(2010年1月21日~2月10日)
(1)、数据信息准备:事业、企业单位基本信息、部门数量,清查数据库个数,以及部门、人员、存放地点等基础数据。
(2)、选择模板手工录入或用资产清查数据导入基础数据。
3、上报数据预审(2010年2月22日~2月28日)
各清查组将录入的数据库提交队资产管理系统工作办公室进行预审,事业、企业数据账套暂不合并。
(四)汇总上报阶段(2010年4月底前)
1、327队本级和队属企业数据库在2010年2月28日前统一上报局财务处审核。
2、根据局财务处审核同意的数据录入后,于2010年4月底前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安徽省财政部门。
3、2010年资产数据(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实行半年上报方式,2011年后资产数据上报要求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业务量大,涉及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实施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行政负责人要重点安排实施工作,明确实物资产清理的负责机构、人员,各实体要与清查组注意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所有实物资产账、物、卡相一致、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三)各单位要按本实施办法制订详细工作计划,做好资产清查、数据录入、汇总上报各阶段的时间进度安排,确保实施工作按时顺利完成。请各单位将清查组名单和工作计划安排于2010年1月4日前报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