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属各单位:
2019年清明假期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队实际,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周五)至4月7日(周日)放假,共三天。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职工群众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各级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局党委及我队有关规定,倡导“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各生产单位施工现场要加强安全检查及防范,确保节日期间平安稳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