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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清晨,我队职工谢伟在上班途中,捡到一个钱包。钱包内现金3200元,另有身份证件、社保卡、医保卡、名片等物件。谢伟根据钱包内身份证和名片上的名字为同一个人,推测出应该为失主。他果断地拨打了名片上的电话,等了近一个小时,失主陈某前来认领。仔细核对钱包内的信息后,谢伟将钱包归还失主。陈某表示非常感谢。谢伟谦虚地说,没什么,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
(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