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2011年度水泥用灰岩矿山储量年报核查工作是由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11月29日以“皖国土资函[2011]2354号”文件(关于下达2011年度水泥用灰岩矿山储量年报核查工作任务的函)的形式委托我队承担。该项核查工作主要是对省厅直接征收资源补偿费的水泥用灰岩矿山(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上锋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各生产矿山)提交的2011年度储量年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开展核查,核实矿山2011年度实际开采回采率并确定回采率系数,为省厅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提供地质依据。
我队在接受任务后,立即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编制了《核查工作方案》,并于2011年12月27日,得到省厅批复,同意按照该工作方案实施。
为了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确定组成两个核查小组,对各核查矿山开采现状进行实地测量。在经过资料收集、矿山实地测量、室内资料综合整理、编制报告,最终于2012年6月按期提交了核查成果报告(送审稿)。本次报告评审后,该项目组将按照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按期提交一份高质量的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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