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
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安徽省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皖办发[2005]20号)和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地党[2006]12号),进一步加强我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地勘经济工作建康发展,现结合我队实际,制定如下具体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局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发展地勘经济这个中心,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地勘队伍,坚持用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强化机制创新,着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具有地勘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勤政廉洁,为我队地勘经济实现稳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06年-2007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并结合我队实际,制定具体意见,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初步形成我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格局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8年-2010年,认真抓好巩固、落实、深入、提高工作,建成与我队“创新跨越,持续发展”地勘经济工作新阶段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2011年-2015年,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形成具有我队地勘特色的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主要任务和任务分解
(一)、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突出反腐倡廉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1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内容的党课。(责任单位:党委)
——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坚持对新聘任干部的提拔、轮岗或交流上岗前,进行廉政教育谈话。(责任单位:党办、纪检监察室)
——2006年,重点学习《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责任单位: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2、面向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开展反倡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总体教育规划,并长期坚持。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和理想信念、法律纪律、优良传统教育,使 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政绩观,树立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思想,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风范,牢固构筑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达到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水平,加强道德修养,自觉遵纪守法,增强防变能力。
——2006年至2007年,坚持正面典型与反面案例相结合、单位内部教育与走向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播放一次电教片,组织一次中层以上干部到劳改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听取现身说法。(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2007年至2008年开展“树立良好学风,创建学习型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党办)
3、努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的工作格局,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要不断拓宽学习宣传教育的渠道,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采取小报、网站、宣传栏、观看电教录像、警示教育展览、参观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创造性地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把传统教育手段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结合起来,使教育内容更加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
——每年组织1-2次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每年组织一次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
——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在《地建网站》开设反腐倡廉网页或专栏。
(责任单位:党委、纪委、网站编辑部)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1、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
——认真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全省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党务公开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责任单位:党委、党办)
——认真执行《中共安徽地矿局党委议事规则》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责任单位:党委、党办)
——建立和完善职代会提案、重大决策审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队务公开制度等。(责任单位:工会)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各项制度,制定对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办法。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党委、纪委)
2、加强队部机关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述职述廉、廉政(诫勉)谈话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单位:党委、纪委、党办、纪检监察室)
——加强队部机关科室效能建设和队风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节约型机关”,使机关科室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和服务型机关。(责任单位:办公室、党办)
3、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贯彻执行《中共安徽省地矿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在坚持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完善考核办法和违反责任制的追究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使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党风廉政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形成合力。(责任单位:党委、纪委)
——执行和完善大宗设备(物资)采购制度、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公开公示制度。(责任单位:党办、工会 协助单位:设备租赁公司、办公室、劳人科)
(三)、强化监督工作,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1、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党风监督条例》。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的意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思想、组织、作风、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2)监督检查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以及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整改情况;
(4)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情况。
(5)监督检查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配偶子女从业规定、述职述廉、廉政(诫勉)谈话等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责任单位:党委、纪委、各总支、直属支部)
2、加强对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的监督。
(1)对基建工程项目的监督。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招标投标、施工质量、工程的验收和决算审计、基建工作程序、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等进行全方位监督。(责任单位:审计科、纪检监察室 协助单位:房产科、物业公司、办公室)
(2)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工招考录用工作的监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加强监督,规范操作。进一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决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现象,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根据《安徽省财政拔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重要程序和环节中对招考录用工作加强监督。(责任单位:纪委、党办、纪检监察室。协助单位:劳人科)
(3)加强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工作的监督。(责任单位:工会、纪检监察室、审计科 协助单位:财务科、劳人科)
3、加强党内监督。
(1)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党纪、党规的执行情况;
(2)监督党内民主监督和保障党员民主权益的情况;
(3)监督发挥纪委、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的情况。
(责任单位:党委、各总支、直属支部)
4、加强职工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1)完善公开制度,对于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单位商业秘密,都要公开、公示,最大限度地发扬民主,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民主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工会、有队务公开责任的相关部门)
(2)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的工作机制,认真热情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推进二级职代会制度,使广大职工群众能够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党办、办公室、工会)
(3)队领导要改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责任单位:党办、办公室)
(四)、加大改革力度,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
1、深化地矿工作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贯彻全国地质工作会议精神,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安徽奋力崛起的目标,为富民强省、富队强局作出应有的贡献。(责任单位:地勘所)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办法。研究制订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加强对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届未考核。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辞职、回避、交流、轮岗制度。实行分类管理的用人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岗位管理制。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实行评聘分开。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工资制度。(责任单位:党办、劳人科)
3、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强化会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管理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违规开设银行帐户和设过渡性收入帐户。(责任单位:财务科、审计科)
(五)、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纪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业务建设。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进行监督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敢于立案查处,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努力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地矿系统的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拓宽视野,完善知识结构,促进知识更新,提高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提高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维护地矿事业的健康发展。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评先表彰。
2、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正确理解预防腐败与严厉惩治的辩证统一关系,强化惩治和教育力度,发挥制度约束力和威慑力。充分运用组织处理、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手段,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失职渎职案件,把查办案件工作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通过查办案件,及时发现管理漏洞,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制定措施,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强化监督,堵塞漏洞,促进预防腐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要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最大限度地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片的效果。
3、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规范信访举报程序,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注意从信访工作中筛选案件线索。对举报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并作出处理。要对职工加强民主监督的教育,使他们正确地、负责地行使监督权。要引导领导干部端正态度,正确对待群众的监督。
(责任单位:党委、纪委、纪检监察室)
四、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队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局发《具体意见》和本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按照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牵头部门抓线、职能部门包项、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思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领导体制。以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格局。队党委书记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具体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自己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二)、加强组织协调。队纪委、纪检监察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队党委抓好《实施纲要》、局发《具体意见》和本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定期开展督导督查活动,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建立完善的责任机制。建立督查机制,每年年中和年底进行检查、督导,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建立奖惩机制,把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任务不力,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建立测评机制,搞好科学分析,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建立保障机制,在人员配备、经费使用、办公地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