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
2009年是我队应对金融危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一年,是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一年来,全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队各项工作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带头作用,现就2009年度总结评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法
各总支、支部要对2009年各项工作实事求是地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分析原因,并提出2010年工作的打算和措施,在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选出本支部广大党员和职工认可的先进典型。有关材料报队党办审核后,由党委研究确认,并择优推荐报局参评。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目标管理取得较好成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单位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特别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出色完成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2、优秀共产党员
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成绩突出,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3、优秀党务工作者
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热爱党务工作,坚持党性原则,认真执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出色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成效明显。
三、评选名额
1、先进党支部全队暂定4—5个,由各总支、支部对照条件自行申报。
2、10名党员以下的党支部可评选1名优秀党员;10名党员以上的党支部,且支部工作成绩突出的,可评选2名优秀党员;离退休总支可评2—3名优秀党员。条件不具备的可不评或少评。不得超过规定名额多评多报。
3、优秀党务工作者全队暂定3—4名。其中:在党务工作岗位,以主要精力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1—2名;先进党支部(总支)书记1—2名。
四、具体要求
各总支、支部务于
五、表彰奖励
凡经过党委批准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将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给予适当物质奖励。表彰活动与局同步进行。
特此通知。
附表:1、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2、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二○○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