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印发327队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
为适应新时期党建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把党支部目标管理工作落在实处,结合我队实际,制订《三二七队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327地质队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2007年修订)
目 标 内 容 |
自考分 |
考核分 | |
组 织 建 设 (15分) |
1、组织健全,认真执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按期换届改选;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委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和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3、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热心党务工作,坚持“两手抓”,及时反映党员群众意见,积极承担和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 4、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做好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保证新党员质量; 5、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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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想 建 设 (12分) |
1、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思想,认真组织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3、重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定期进行党员思想状况分析,有针对性地抓好教育、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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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风 建 设 (15分) |
1、加强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不良现象,弘扬正气,宣传、保护先进。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呼声,为基层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 3、抓好廉政建设,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坚持从严治党,严肃查处党内出现的违纪行为; 5、注重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工作中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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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建 设 (18分) |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内容、形式丰富多彩,效果明显,每次活动都有记录; 2、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3、认真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5、落实“创先争优”制度的计划,有措施、有检查,不断总结提高; 6、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研究制定其他必要的党内生活和工作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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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挥 两 个 作 用 (40分) |
1、党支部围绕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进行思想动员,搞好服务、保障、监督; 2、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改进工作。 3、支委会独立负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敢于暴露和修正工作中的缺点,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4、组织和带领党员勇于承担重要和艰苦的工作任务,攻克工作中的难点; 5、党员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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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后 得 分
目 标 控 制 |
正 向 控 制 | |
1、支部各项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各级先进党支部(党小组)的,视情加3—9分(队级加3分、局级加6分、省直加9分); 2、党员发挥作用好,被评为各级优秀党员(优秀常务工作者)或先进工作者、劳模的,视情每人次加2—6分(队级加2分、局级加4分、局级以上加6分); 3、支部发挥监督、保证和服务作用好,支部覆盖的单位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扬的加2分; 4、支部某项工作出经验,被上级转发的加3—5分; 5、及时报告并纠正本支部存在的问题的加3分。 | ||
小 计 加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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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向 控 制 | ||
1、支部班子不团结,集体作用发挥不好的减3—5分; 2、党员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一人一次减3—5分; 3、上级党组织布置任务得不到落实的,一次减3分; 4、支部对党员中存在问题失察,不批评,不报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减4—6分; | ||
小 计 减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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