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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327地质队领导班子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01 14:41:41 访问次数:1546 字体大小:

关于印发《327地质队领导班子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地办[2010]91

队属各单位:

为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做好,密切队党政班子同职工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信息渠道,及时协调处理信访事项,进一步实行政务公开,促进各项工作,队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327地质队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省地矿局327地质队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安徽省地矿局327地质队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日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落实队领导班子的公开承诺,密切队党政班子同职工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信息渠道,及时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了解队情民意,促进全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队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参加接待职工群众来访的领导:由担任领导职务的队领导轮流接待(顺序为赵宏、王新民、张千明、倪晋贵、林宾)。领导按接待日安排表组织接待工作,若有出差、开会、外出学习、请假等,由队办公室按顺序通知顺延领导负责接待。

第三条   接待职工群众来访的时间:接待职工群众来访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下午工作时间,如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

第四条  队领导信访接待日办公地点设在队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第五条   队领导信访接待日群众来访的内容

(一)、关系到队地勘经济发展的地质找矿与地勘服务类问题;

(二)、队属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

(三)、队民生工程建设问题,职工个人需要反映的问题;

(四)、队领导亲自制定接待的专题信访事项。

第六条   接待职工群众来访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一)、坚持首访接待负责制和重大疑难信访件领导包案制;

(二)、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直接答复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科室和单位办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问题,需队相关会议研究决定,或请示上级解决,规定在十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三)、对已经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对不属于本队职权范围的来访事项,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事项,应当及时向来访人告知;

(四)、对多人来访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要求信访人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五)、来访人应遵守《信访条例》等规定,行为举止不影响接待工作,做到文明信访。

第七条   接待群众来访的组织安排:

(一)、队办、队党办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参与接待,并做好接待记录;

(二)、每月接待日安排接待领导、参与科室、专题事项等由队办提前一星期通过队网和室外张贴进行公告。

(三)队办公室每年对队领导接待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第八条  本制度自201012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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