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办[2009]35号 关于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的通知 队属各单位: 根据省地矿局《关于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局地经[2009]86号)要求,队决定在全队范围内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活动,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的特殊背景和重大意义,把全队职工的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矿局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二、努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使大讨论真正做到广泛参与、积极热情、深入细致。 三、切实加强对大讨论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办事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队办公室。 四、按局、队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各个阶段的工作,统筹好大讨论与生产经营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特此通知 附件:1、327地质队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实施方案 2、队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主要工作安排表 3、关于成立“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活动”领导组的通知 二○○九年五月六日